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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新聞稿-自己錯了還怪人    

 

自己錯了還怪人 

 

難得看到這麼直白的新聞稿。    
而且還是 我國的 Ministry of Justice 呢!!


是工讀生寫的嗎?
【中華民國法務部自己錯了還怪人】


抱歉抱歉,
應該是 : 中華民國法務部【自己錯了還怪人】
我很刻意不小心框錯地方了 XDDD

2016-04-16 的新聞稿,值得留念齁

 

 

自己錯了還怪人    105/04/16

 

大家都知道,兩岸關係錯綜複雜,不是我們說什麼對方都會接受,如同在台灣,教授講的學生也不會全聽。依兩岸共打及司法互助協議,法務部是「單軌多點」下的聯繫窗口,舉凡犯罪情資交換、合作恊查、共同偵辦、交付證據等,皆需經兩岸討論協商,才能進行,法務部無權片面決定。
徐永明等立委及一些名嘴一聽到大陸要辦台灣人,就不分青紅皂白強要政府救人,法務部表示要先與陸方協商,被罵到臭頭。 
法務部一面努力說明,一面積極與大陸聯絡,還沒談出結論,人就送回來了。相關事證全在大陸方,法務部主動去要,刑事局也去聯繫公安,都尚未取得。不得已,只好先放人再繼續蒐證。
見國人一片罵聲,這些立委又把責任推給法務部,指法務部消極擺爛。好像只要法務部開口,大陸就會遵命照辦,完全不顧協商需要雙方願意且需時間。這些立委一面痛罵大陸,製造對立,激發仇恨,一面要法務部向大陸索取證據資料;一面説大陸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大聲講無罪推定,不可像大陸隨便押人,一面又説這些人沒被收押是法務部擺爛。
這類操弄民粹的作風,真的會害慘台灣。拜託這些立委,如果真的愛臺灣,就適可而止,放過台灣吧!

 

https://www.moj.gov.tw/ct.asp?xItem=429962&ctNode=27518&m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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