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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傳愛教會  

 

換教會是叛徒嗎? 

 

 

我們在美國結婚。之後嫁雞隨雞回到台灣,就在我先生的母教會松山長老教會做禮拜,同時加入會員、參與服事,一待就是 23年。

 

剛開始前兩年我都跟著婆婆參加婦女團契、禱告會,之後重心轉到社青團契、年輕媽媽的百基拉團契,同時擔任兒童主日學老師、少年主日學主任、青契輔導、社青輔導、松年大學講師,教會指派什麼事工,我都盡可能配合。

 

我也參與教會音樂事奉。擔任禮拜司琴,也負責 2000年成立第二場禮拜時首批敬拜讚美團的主領主唱。不過,在松山教會最快樂的事奉,是聖歌隊 (教會詩班的每週服事,我的出席率非常高,僅次於指揮與伴奏喔。不只用歌聲,後來更以寫詩歌來參與聖歌隊的服事,也出版了兩張創作CD

 

因為某種緣故我先生婉拒教會提名執事,後來小會要我代夫出征。於是我也被選為教會執事,司會、主理聚會,也曾因為教會某個事件衝去教會,跟幾位長老並肩當牧師的擋箭盾牌。

我和我先生都熱心參與教會的事奉,也與眾弟兄姊妹和睦相處。

 

在執事第八年任期結束前,我收到小會提名長老的通知。但就在這時候,我先生決定離開松山教會。我很痛苦,但還是決定陪我先生走出。

 

有人說,無論如何應該把妳先生找回來。

有人說,夫妻在不同教會聚會不奇怪,妳留下來吧。

同居的婆婆是教會的退休長老,更是不斷責備。我們到處流浪,尋尋覓覓走訪過 42間教會,走到第 43間教會時,我先生終於決定留了下來。

 

這段時間,我真的很痛苦,非常痛苦。

 

經常被熱切地問:「什麼時候回來?

因為一個非常痛心的理由,背著「浪子」與「叛徒」的罵名,四處遊蕩。就算後來已固定在南京東路禮拜堂做禮拜,但這兩年多以來每個禮拜天早上在禮拜堂裡,我始終坐立不安;明明走進去的每間教會都那麼美好那麼安詳,但我總覺得自己像是流落街頭的孩子,很怕被發現是新朋友,然後被發現竟然還是松山教會的執事。

我真的覺得我這樣很愧對母教會。(其實我是想說我們倆很像私奔。好啦,是我自己心裡有鬼,我先生倒是光明磊落、大大方方。哈哈)

 

從「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回來」,到現在「應該確定不會回來」的這兩年多時間,我學習到了許多許多的功課。這些功課是在那 23安逸” 的教會生活中無法體會的。

 

最近看到劉曉亭牧師一篇文章,驚覺自己的問題,

同時也很得安慰。

 

原來是我有著強烈的「母教會」觀念。

其實,在我未嫁來長老教會之前,我從未用過「母教會」這字眼,更沒聽過「遷會籍」這名詞。當年剛來到松山教會時一位姊妹告訴我: "教會就像母親一樣不能批評,母親再怎麼醜你都不能離開她。"

 

今天束縛著我的,其實不是聖經的教導,是這些傳統思想。因此,「浪子」與「叛徒」這些無須有的罪惡感,更是自己加給自己的。

 

倘若你跟我一樣,因為不得已的原因換教會卻有罪惡感的,或者,你不太能諒解那些離開母教會去別處聚會的會友,那麼,請你看看劉曉亭牧師的這篇文章,或許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對了! 現在才想到,「會友」也是我來台灣才會用的稱呼。)

 

 

所以你所屬的教會應該是「母教會」還是「公教會」呢?

使徒信經有這麼一句: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

是母的還是公的,的確是值得思想啊!!   (對不起!沒有不敬的意思J)

 

 

 

 

換教會是「叛徒」嗎?

劉曉亭牧師 2015-01-22 

https://www.facebook.com/agapecareministry?fref=nf

 

換教會是「叛徒」嗎?也談「委身教會」

 

大家問問自己,身邊有沒有聽到基督徒「換教會」?
搞不好還有人換到最後乾脆「不去教會」了咧
顯然,換教會是個複雜又敏感的話題。

 

或許這個問題該從「到底什麼是委身於教會」說起。依照聖經說法,上述概念應該是「跟一群基督徒一起生活,一起成長,一起回饋社會」的意思,非常單純。

 

遺憾的是,教會傳統似乎把它操作成:「在一個固定場所,固定時間跟固定的基督徒在一起」。所以基督徒就會有一種不成文規定:「盡量一輩子待在同一個教會」。


固定在一個教會沒什麼不好,這一點比較沒爭議;但是,這就代表「不固定在一個教會就有問題」?應該不是這樣吧?!

但是…………


筆者從小在教會長大,接受的就是這類的教導,除非搬家出國不得已,否則,換教會表示「這個人有問題」。長久以來,連基督徒通婚都會有「去哪個教會」的困擾,最後還是「遵循古法」以男方為重,如果男方屈服而去女方教會,我們就說這「是我們教會的女婿」,請別誤會,這沒有不好,但是,會眾都希望教會的人「盡量不要離開」,這種密閉式社群關係的心態其實大大阻礙了教會的發展。


筆者幾十年來都虔誠地遵守這個原則,自己也以「在一個教會牧會很久」為榮。但是,這幾年卻驚訝地發現,這並不是聖經的教導,這對我來說,非常難以接受。

 

當然,本文絕非鼓勵大家換教會,只是,當有人有一些原因換教會的時候,是否也不要為難人家呢?


有時看見教會之間相咬相吞,讓信徒很為難;更恐怖的是,當信徒因著某些因素痛苦地決定「換教會」的時候都要天人交戰,煎熬許久,最後還是被視為「叛徒」,甚至還聽說過「不准跟換教會的人聯絡」這種「幫派做法」。

 

從小在教會就知道某些教會存在「搶羊文化」(現在更演變成同一個教會的不同牧區在搶羊湊人數),也發現牧者對於「固定的人在固定時間出席」比較有安全感,這讓我非常困惑。


保羅不就一直換教會嗎?他在每個教會都待不長的時間,他當然是因為旅行佈道,但是他似乎從未主張教會是一個封閉組織並且要人表態效忠。


每個主日,我們不是宣讀使徒信經,裡頭說「聖而公之教會」,也就是除了異端之外,我們認為全世界只有一個教會啊,怎麼現在變成「勝而攻之教會」,一直走「巴別塔」路線強調教會增長而不是「遍滿全地的光與鹽」?

 

這些困惑經過這幾年的消化漸漸釐清了。原來,我們受了複雜文化交錯影響,我們吸收了日本那種「忠於企業」的文化,一輩子待在同一家公司,我們吸收了古老的「非我族類,其心必誅」的威權文化,無形中要信徒「表態」,我們內化了藍綠惡戰的選舉文化,喜歡造勢用人數給自己壯膽,玩了百年,基督徒還在百分之五上下盤旋。


只要歸屬於一個團體(不管是不是教會)就不要質疑,就要效忠,就鞏固領導中心,就巴結高層,就盡量配合,就不准批評,這就是封閉啊。


大家有沒有想過,那樣的時代過去了,真的過去了。(只剩下教會還在玩?)


如果教會這麼沒有安全感,不敢試試看聖經的開放性作法,復興會不會只是喊喊而已?


再次強調,本文絕非鼓勵換教會,但是如果有人換教會,一定有原因,不論如何,他還是主內肢體,請祝福他,不要厭惡他,因為他不是叛徒,也不要不爽,因為那是他的自由。


如果他批評了教會,代表他受傷或是不成熟,教會不必忙著消毒,自顯慌張吧?


什麼是教會?是宗教組織還是生活方式?委身教會的定義是否該「修法擴張」了?實在值得今日信徒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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