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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  

你喝了酒,就看不見應該看得見的景象了!!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為什麼做不到呢!?????

 

 

酒駕不也是一種隨機殺人嗎? 

 

如果隨機殺人是指對無怨無仇的人下手殺害,

那麼那些明知違法,喝了酒卻還是要開車的人,根本就是蓄意殺人、隨機殺人吧!!

 

不要跟我說你只喝一點點還很清醒,不要說「我不會有事的」,

你不會有事,但你酒駕撞傷甚至撞死無辜的人,害對方家庭破碎,不是帶著凶器隨機殺人嗎?

 

台灣明明有酒駕刑罰,為什麼大家罰不怕呢?  和其他國家的酒駕刑責比較,就知道台灣酒駕罰得不痛不癢。立法院不敢修法嚴罰,恐怕是太多高官民代都喝了再上,根本是怕罰到自己吧!?  就是這些民代在助長酒駕啦!!! 可惡!!! 

 

 

 

以下僅供參考。

各國酒駕刑責整理:


台灣:酒測值 0.25mg/l ,1.5萬~15萬罰金。酒駕肇事致死者,處 10年以下徒刑。

 

日本:帶酒氣駕車罪,處3年以下徒刑,50萬日圓以下罰金。酒精濃度超過 0.15,處 5年以下徒刑,50萬~100萬日圓罰金。酒駕肇事致死者處 20年以下徒刑。


美國加州:有酒駕前科撞死人者,以 2級謀殺論罪,可處 15年至無期徒刑。重犯者1萬美元罰金。
德國:酒後駕車危及他人,可處 5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刑。


新加坡: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6個月徒刑或處5000美元罰金,二犯坐牢 1年並處10,000美元罰金,撞死人刑期加倍,附帶 6次鞭刑。
中國大陸:酒駕可行政拘留 15天,撞死人最重可判死刑。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酒駕...

富商林克穎,撞死送報孝子,拿朋友護照落跑了,馬總統震怒,結果林克穎繼續在海外放話...

「葉少爺」葉冠亨,害3命,腳受傷拐杖拿了一年還沒好,最近改口稱被害人是被保險桿敲死,案子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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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留學生張峻豪,撞死人坐1年4個月牢,出獄後賠受害家屬3000元就落跑,嗆「台灣人了不起?」

基隆女員警執行勤務時被酒駕女打,市長張通榮跑來關說放人,員警不從張還拍桌發飆,最後張被依妨害公務和縱放人犯起訴。

2013年5月28日柯文哲見愛徒曾御慈醫師被酒駕男撞得不成人形,痛心疾呼政府應提高酒駕刑責,「不能等撞到人才罰,那就太晚了!」「你們能了解我的心情嗎?」柯文哲問道,好好一個人走在馬路上,怎麼會被撞成這個樣子?酒駕已經釀成多少起悲劇,政府難道真的一點辦法也沒有嗎?

 

 

各國國家酒駕罰則: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48995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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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ita5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