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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喝優酪乳驗DNA

 

今天聽到我先生讀蘋果日報一則新聞的標題,我的確非常驚訝。

標題是:「為59元乳品花 1萬8 驗DNA! 女大生揪賊全民埋單」。

 

我聽著他說明新聞大概的內容,第一個反應是「驗個DNA這麼貴!?」,再來就是「蛤? 為什麼是我們買單!!?」(順便學到「粵語埋單=華語買單」)

 

我先生說明,只要報案者要求驗DNA,警方依照程序正義就必須要驗,這結果就是必須花我們納稅人的錢。

 

新聞寫說,基層員警說「大炮打小鳥,實在很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順便訪問三位路人,他們也都說女大生的舉動浪費社會資源、小題大作、要是我就搬出去住。記者也訪問了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她說「聞所未聞,這根本是浪費警察資源、浪費鑑識資源!」因此,記者在新聞第一句就放心地下筆「浪費鑑識資源!」。然後,我也點點頭。

 

不過,我先生這一則新聞的讀報時間還沒結束。他說: 「有人建議分級或依照比例原則付費,像是看損失的東西多少錢才需要驗DNA或調出監視錄影。可是,也有網友留言很有道理。如果未來民眾偷 3,000元以下的就沒事,不就鼓勵大家去偷 3,000元以下的東西嗎? 未來就可以站在超商白吃白喝了。」

 

對耶!!!!!  

 

天哪,我剛剛直接被標題,還有記者寫的內容牽著鼻子走,好像要揪出 59元的偷竊不應該小題大作,才幾塊錢還要驗DNA就是浪費社會資源。

 

但其實花這 18,000元,剛好導正我們的無知。順便讓死不認錯的偷喝人 (大學生)明白,偷喝可能是小罪,但「罪就是罪」!

 

這突然讓我想起我好朋友公司的一位主管,喜歡偷喝公司冰箱裡其他同事的鮮乳。還不只這樣,同事中午大家一起買豆花外送進來,她竟然拿自己的杯子來,把每一碗都打開挖一兩瓢給自己裝成一杯,真的超誇張的!!! 良心和羞恥心到哪裡去了啦!!! 爛人!!! 妳是主管,有錢穿名牌開名車買名牌包,啊還要貪小便宜是怎樣啦!!! 不覺得這樣很丟臉嗎???

 

看看那偷喝人家優酪乳還死不認錯的室友,報警了也不怕,都要驗 DNA 還心存僥倖嗎? 在驗之前馬上認錯,也不會被爆出來啊!! 也幸好記者跟我一樣沒概念,才會寫這麼聳動的標題並且直接責難揪賊受害者。難怪,偷喝、偷看、偷吃、偷摸...都被輕易放過,當然助長慣竊,反正沒有良心什麼謊言都說得出: 我喝錯了,你記錯了,我只是一時糊塗不小心...。

 

這又想起那些被監視錄影拍到才認錯的人們,沒被發現時都兇得不得了,還可以說謊不打草稿。人心險惡,很險惡啊......

 

記者知道我們小老百姓聽到「浪費」就搖頭,聽到浪費到自己的錢就會抓狂。

唉,我就是其中一個。

 

但是,網友說得對!! 若因此抓到偷竊犯怎麼會是浪費呢?

警察如果怕浪費而放縱罪犯,等於助長犯罪,那才是瀆職啊!!

啊我們怕浪費而責備受害者不要去驗,就是放行罪犯的共犯啊啊啊啊!!!

 

這事件真的是很重要的一課。 值得反省。

這 1萬 8000元算是全民繳學費啦! 還好是全國納稅人付費。

話說,丁丁驗票就是讓台北市民大失血了對吧? 唉...

 

無論如何,謝謝腦袋清醒的網友們踴躍留言。 真謝謝你們!!

 

對了,那 1萬8000元啊,可以讓小偷付錢吧?

如果爸媽護著孩子說小孩不懂事,那就請家長付錢吧!! 要罰得痛,才會記取教訓的。嗯!

 

 

 

下面是新聞連結,以及最上面幾則網友的留言。(我怕前警大某某某要求刪掉新聞,所以我先留在這兒。)

 

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女大生揪賊全民埋單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202/1466462/

 

660則留言

恆山月 記者跟警察的價值觀這樣沒有問題嗎?如果只用成本來考量,那乾脆修刑法竊盜罪的構成要件,改成偷竊3000元以上,才值得追訴好了。那就是鼓勵民眾偷3000元以下的,就沒事,而且要求追訴3000元以下的竊盜案件的被害人,竟然反而遭社會譴責?!荒謬的記者!怎麼不說花18000去維護社會正義與法律的價值很值得呢!花18000元去讓社會民眾知道,勿因惡小而為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難道不是很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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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ven Su 將心比心,我自己之前租房時,一個冰箱共三層樓住戶一起使用

不是買來的雞蛋不見、布丁不見、飲料不見,連買便當送的養樂多也被偷

這是一種氣憤無奈至極點的心情

我後來直接買台小冰箱在套房裡

不要以為這種一直被偷的情緒不會累積,而是會持續擴大

那種順手偷竊室友的都會再犯,不要檢討報案人,說什麼搬家就好、浪費公帑,等發生在自己身上就能體會那種氣憤無奈感

但我支持這種檢驗花費由被告全額支出,不要浪費公帑以及心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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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en Ag 這樣講有點怪怪的, 那有人去超商偷一顆飯糰幹嘛要去報警以竊盜罪起訴他, 飯糰也沒多少錢, 浪費警力之類, 很多東西都可以以此類推就都不用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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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格登 這一萬八花的值,因為預防了之後可能的其它偷竊與損失,同時做到了一個警惕的標竿,讓其它社會大眾中的宵小明白"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道理,或許也免除了未來許多可能發生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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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ita5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