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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耶穌" 聖經講座 -4

向痛苦的人伸出援手 

 

2016年1月18-19日,靈命日糧的聖經講座。

講員柯貝爾牧師(Rev. Bill Crowder) 

演講「遇見耶穌—Encounters with Christ」第四講。

 

聽講座時只是頻頻點頭猛抄筆記,沒有想到回到家將筆記謄寫到部落格時,

竟然感動到哽咽了。 

 

向痛苦的人伸出援手 (Reaching Out to a Man in Pain)

經文: 約翰福音9:1~7

 

前言:

我們如何看待人?

宗教領受如何看待那行淫的婦人? (約翰第八章)

門徒如何看待這位生來瞎眼的人? (約翰第九章)

 

痛苦的危機--The Crisis of Pain (vv.1-2)

 

你會有疑問為何有些孩子一出生就有缺陷。這樣的痛苦正反映了這世界的不完美,這世界有缺陷。但這如果發生在孩子身上,我們更覺難受。今天這一段故事,就是關於這種沒有答案的痛苦。

以賽亞書第55章,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也許神沒有解釋,我們仍要相信,特別是在我們無法解釋的事情上。如果我們沒有一位滿有憐憫的上帝可信,這會是多麼悲哀的事啊!

 

 

第八章一開始時,宗教領袖拿石頭要打女人,第八章的結尾是拿石頭要打耶穌! (同樣這批人!)

接著來到第九章,這是持續的。耶穌在第八章說到「我是世界的光」,接著將光明帶給瞎眼的人,以此神蹟來說明這個信息。黑暗與光,這是約翰福音在第一章就講到的。為了幫助門徒和  21世紀的我們看到主耶穌是如何看待人。我們從前也都在黑暗中,因相信並接受基督,看到了世界的光,終於出暗入光。藉著這段故事,我們也當認真檢視自己是如何看人。

 

這瞎眼的一直都在聖殿門口行乞。有人來聖殿敬拜時,他期待別人慷慨的施捨。但世人忽視一個瞎眼的人,他被認為是社會的負擔,是一個在社會上沒有價值的人。

 

門徒對這瞎眼的人毫無憐憫,沒有一個人想幫助他。他們看到瞎眼的人只想到神學上的問題,只想思考神學定義。這麼剛好,從這個瞎眼的人身上就能想到許多不同的解釋,有許多傳統的思維。(感覺好想邊咬著洋芋片,拿別人的不幸來聊聊是非......)

他們只想知道是「誰犯罪」,是他自己,還是他父母?

 

的確,在遺傳上或許是因為基因的問題,也可能是父母的疾病或感染而造成的。疾病是罪嗎? 現代人也會問,他還沒有出生如何犯罪? 但是在第一世紀的人們確實有三種想法: 1. 前世說。重生之前所犯的罪。2. 命定說。神預知他會犯罪,所以先處罰了他。3. 子宮內犯罪說,在胚胎就有惡的思想,所以該被罰。

 

門徒其實不關心這瞎眼的人是個受傷的人,這位生來瞎眼的人只是個代號,讓他們可以好好辯一辯神學問題。門徒犯了兩個大錯,首先,他們忽略了這位瞎眼的人也是照神形象造的,他是個需要幫助的人。另一個錯,是他們認為所有的痛苦都是因為人的犯罪而造成的,甚至是某些特定的罪。門徒(一般猶太人) 的前提假設錯了,認為「他罪有應得」。

 

 

痛苦的治癒--The Cure for the Pain (vv.6-41)

 

耶穌醫治了瞎眼的人。

 

 

鄰居的觀點 也很特別。(8節) 1. 他是那個瞎子嗎?  2. 有像,但不是,因為他應該是瞎的。 3. 瞎眼的說,是我!

這情景很像彼得在使徒行傳第 12章,彼得被囚,那時有許多人在為彼得能出獄禱告。彼得來敲門時,1. 是彼得嗎?  2.有像,但不可能是彼得,因為他被關著。  3.彼得說,是我!

(我們好像常這樣耶!  明明為這事禱告,但主垂聽禱告以特別的方式回應我們時我們卻覺得驚奇,覺得不是吧! 哪有可能!)

 

因為眾人不曾看過有生來瞎眼的得醫治,他們不認為瞎眼的能夠得到愛,而且還得醫治。(他們對瞎眼的人的同情心,很低啊! )他們覺得很稀奇,因為太稀奇了,所以把這位得醫治的前瞎眼者 帶去給法利賽人(宗教領袖)看,希望得到解釋。而這麼不巧的,偏偏這些宗教領袖就是恨耶穌的,想用石頭打死耶穌的死對頭們。

 

法利賽人更不在乎這人得到醫治,他們只在乎 1.有人違反安息日的規定。2. 他們不信事實。 3.他們認為耶穌醫治了盲人是一種威脅。因為,如果他們眼中釘的耶穌能夠醫治人,未來耶穌所說的民眾就更會相信。 約翰福音11章,耶穌讓拉撒路從死裡復活這件事,他們同樣也感到威脅! 因為當時群眾爭著要看死裡復活的拉撒路,死裡復活的拉撒路是耶穌傳道的見證,卻是與耶穌對立的宗教領袖的威脅,所以約翰福音 12:10寫著,祭司長商議要除掉耶穌,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瞎眼人的父母怎麼看?

這對父母一開始我想也跟其他父母一樣,從懷胎時一直期待著,九個月後Baby終於出生了,全家和鄰居一同慶賀歡喜! 但有一天他們發現孩子是瞎眼時,是多麼傷心! 多少時候禱告這小 Baby 能夠好起來,能夠跟正常小孩一樣看得見。這小Baby 小男孩一定在黑暗中常聽到父母為他哭泣吧。孩子長大後,父母帶他到聖殿前行乞,他們多麼希望孩子會好起來。可是今天他好了! 真的如願好了,而這對父母竟然不敢高興,因為他們被宗教領袖逼問時,他們害怕被趕出會堂,害怕失去社會聯繫,怕被社會隔絕,而不敢得罪他們。(9:22) 這對父母現在看到自己兒子得醫治卻必須害怕,他們不敢高興! 這是多麼悲哀的事! So sad!! 父母因怕被逐出會堂,而看到兒子卻必須害怕!

 

 

由這一段經文我們看到人們怎麼看待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門徒看他是個  riddle  (謎),

鄰居看他是個  mystery   (不可思議),

宗教領袖看他是  threat  (威脅),

父母見他是  fear  (害怕)。  這是最可悲的,被懷疑他是否是真的生來瞎眼的,而父母竟然支支吾吾,不敢正面回答,或替兒子主持正義。

 

你可以看到在這一段裡,有多少人是瞎眼的。

門徒對這瞎眼者的需求,是瞎眼的;鄰居竟然不認識他是誰,鄰居也是瞎眼的;

法利賽人對世上的光,是完全瞎眼的;父母對恩典更是瞎眼的。

 

 

對瞎眼的來說,他的日子,他這一輩子都是在 struggle with his blindness,生活的每一天都是黑暗裡,在黑暗裡掙扎。但今天,他好了!! 從黑暗進入光明了!! 不是他去求醫治的,是主耶穌主動來醫治他!!

耶穌說: 「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工。」「我是世上的光。」

是主耶穌找到了他!!

 

他看見,不只是為得醫治而看見,更是被拯救而看見,

他看見了真光!!

這光連門徒和其他所有人都尚未看見,因為他們仍在黑暗當中。

 

(這位重見光明的瞎眼者恐怕已經被逐出會堂,因為宗教領袖恨耶穌,一定也討厭看到這個被耶穌醫好的見證人吧。這位瞎眼的弟兄好不容易第一次看見他這一輩子一直盼望看見的世界,但看見之後,卻很不友善地被帶來這帶來那,不斷被宗教領袖用苛刻的話語盤問、被否定、被責備、被詛咒,甚至得不到父母的支持,最後被逐出會堂。我覺得他好可憐喔!  

但是從他堅定地跟法利賽人面對面說出他的看法時,我肯定他是個有信仰的人!

他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法利賽人、宗教領袖) 竟然不知道他從哪裡來,這真是奇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麼也不能做。」(9:30-33) 法利賽人惱羞成怒,把他趕了出去。他雖然是看不見,也不識字 (當時沒有點字,對吧! ),但他的信仰是如此純正!!  太奇妙了。)

 

耶穌再次專程來找這位得醫治的人。對他說: 「你信神的兒子嗎?」

他回答說:「主啊,誰是神的兒子呢?  請告訴我,好讓我信他。」

耶穌對他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他說:「主啊,我信!」 就拜耶穌。

 

( 好高興喔!! 他找到耶穌,他找到了世界的光!!! 更精確地來說,是耶穌來找他,耶穌愛他,專程來醫治他。一個被別人遺忘忽略的人,一個被拿來當神學教材討論的人,一個被認為是沒用的,被父母隔絕的人...  耶穌得到他,完完全全改變了他的生命。好感動!!! )

 

 

 

結語 Conclusion:

第八章行淫婦人和第九章瞎眼的人,這兩個故事都揭露了我們是如何看人,如何看這社會,我們看哪些人對我們有益(可利用).... 的這些罪惡。我們冷酷地看受苦的人,對於被遺棄的人無感,而對有些人我們覺得害怕  (fear) 不敢靠近。(我們真的很卑鄙....) 但是主耶穌就是在尋找這些人。

我們都喜歡談論耶穌是世界的光,是愛,是道路,是好牧羊人;

但是主耶穌來到這世界最美的頭銜是: 「Friend of sinners, 罪人的朋友。」

 

祂尋找到他們,愛他們,在他們的生命中注入真光。

 

我們生活喜歡找跟我們相似的人交往,在教會裡我們也會找社會層次相似的人,覺得這樣的人比較容易相處。但教會外,有一大票人和我們非常不一樣,我們是如何看待他們呢?

 

耶穌所做的就是 mercy and action,而不是 riddle, mystery, threat, fear.

當我們願意像祂而行、像祂那樣待人,耶穌必因此得到榮耀!

因為主耶穌就是我這罪人的朋友。

 

 

 

第一講「百夫長的順服」

http://anita511.pixnet.net/blog/post/443336165

 

第二講「外邦婦人的敬拜」 

http://anita511.pixnet.net/blog/post/443336396

 

第三講「行淫時被拿的婦人」

http://anita511.pixnet.net/blog/post/443336486

 

第四講「向痛苦的人伸出援手」

http://anita511.pixnet.net/blog/post/44333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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